在巴赫曼的工作分為兩個階段,14年9月至15年6月為校外實訓期,主要負責基礎的人事部門工作,偏向員工關系管理及招聘,崗位為人力實習生,具體包括: 1. 簽訂勞動合同/勞務派遣合同; 2. 人事檔案管理; 3. 辦理員工社保,核校考勤,工資結算出送財務等; 4. 辦理員工入離職手續及異動; 5. 相關招聘工作,包括線上及校招; 6. 協助公司行政處理公司事務。 第二階段自15年6月畢業至離職,因公司業務轉型以及分公司合并至總部,人員波動較大,原人力主管離職突然,人事工作斷檔情況嚴重,因此轉崗至全模塊人力專員,配合著人力經理全面承擔起公司本部的人事工作。除原有工作內容外,增加了: 1、負責每月工資、績效獎金的審核工作; 2、負責制定、修改各崗位薪酬、績效方案; 3、負責季度、半年度、以及年度各崗位的全面績效管理工作的推進; 4、負責人工成本的年度預算工作; 5、負責每月薪酬、績效數據的分析匯報工作; 6、負責年終獎的核算工作; 7、協助經理與政府部門(社保局以及仲裁委)的溝通。 工作業績: 1. 革新原有過于老舊的薪酬體系以及績效考核指標,結合巴赫曼當前的業務發展現狀及市場同行業薪酬水平,重新調整規劃,擬定出與公司匹配適應的績效管理體系; 2. 重新編制各部門崗位說明書、考核指標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