出納核算工作包括兩個方面:一是日常收支業務的辦理;二是上述收支業務的帳務核算。
日常收支業務包括現金的收支;銀行存款結算業務的辦理;負責保管庫存現金、各種有價證券、支票、結算憑證、空白收據和有關印章;發票的開具;其他與貨幣資金有關的行政事宜。
收支業務的核算包括現金及銀行存款有關的記帳憑證的編制;現金日記帳、銀行存款日記帳、發票領用登記簿及其他與貨幣資金相關的備查簿的登記;出納日報表、銀行存款余額調節表的編制等。
2. 貨幣資金收支的監督
貨幣資金收支過程中會面臨很多消極因素,為了保證貨幣資金收支的安全,必須對其實施有效的監督。出納監督是依據國家有關的法律法規和企業的規章制度,在維護財經紀律、執行會計制度的工作權限內,堅決抵制不合法的收支和弄虛作假的行為。一名合格的出納人員,應當保證所經手的貨幣資金收支業務合法、合理,保護單位的經濟利益不受侵害。